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null 日点击量:1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加强我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海外专家智囊团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支撑作用,帮助企业提升在“走出去”过程中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能力,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浙市监人〔2023〕25号),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拟开展新一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热衷公益事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在本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具有较为丰富的涉外知识产权布局保护、纠纷应对、贸易调查、海关执法等相关理论或实务经验;
(三)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可作为工作语言;
(四)能够接受委托,积极参与研讨咨询、分析评议、培训授课等工作,所在单位可以为专家参与上述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五)对于具有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等国海外应对指导经验的优先加入专家库。
二、申报材料
(一)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外语水平等级、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事务处理相关资格证、执业证等)扫描件;
(四)专业领域或擅长领域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或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五)办理涉外知识产权业务的证明材料(如法律文书、委托代理协议、案卷和项目等材料)扫描件。
三、申报说明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需提供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其他证明材料提供扫描版,于2024年8月2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wzd@zjippc.cn)。
(二)已纳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专家库的人员,只需提供申请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以及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直接纳入本中心的专家库。
四、复核流程
根据专家聘任规则,将对已经入库的第一批和第二批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将启动复核程序,请专家按照申报流程要求重新填写申请表,并更新最新的专业资格、专业领域或擅长领域以及办理涉外知识产权业务的证明材料。申请表需提供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其他证明材料提供扫描版,于2024年8月2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wzd@zjippc.cn)。通过复核后,本中心将制作并寄送新的专家聘任书。
五、工作职责
围绕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和创新主体的需求,指导专家应当履行指导和服务职责如下:
(一)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提供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可行方案和注意事项等;
(二)参与知识产权调查研究,为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提供涉外知识产权咨询论证和智力服务;
(三)研究重大、疑难知识产权案件,参与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仲裁调解等工作,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提出技术或者法律咨询意见;
(四)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为海外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提供人才支撑和必要支持;
(五)为中心海外知识产权检索分析、项目开展、运营导航等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六)为小微企业提供一定量公益性基础服务,包括指导初步处理程序、给出简易专家意见等;
(七)其他与海外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专家应当根据专家库管理单位的工作安排提供服务,如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难以达到要求,专家库管理单位可以解除聘任。专家也可以自愿退出专家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电 话:0571-56333396
邮 箱:hwzd@zjippc.cn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18号(邮编:310012)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