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7 来源: 作者: 日点击量:1
各备案主体:
为发挥保护中心支持省域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在保障备案主体基本预审额度的基础上,中心计划开展重大专项专利预审批量申请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已备案主体,且备案状态正常;
(二)已使用完2023年度预审分配额度;
(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高水平科技项目、高素质人才培育、高质量科创企业上市加速、其他关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
二、申请时间和方式
请对照附件3中的申请类型准备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ggfw@zjippc.cn,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保护中心将择期开展现场评审。
三、评审流程
备案主体提交申请材料——保护中心进行审核——备案主体主要管理人员参加现场评审进行答辩——保护中心根据评审情况配置专项预审额度。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盛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788317
附件:1.重大项目及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申报书
2.拟申请专利名称清单
3.重大专项类型和对应材料要求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