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6 来源:null 日点击量:1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存在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国知处字〔2023〕8-12号)。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处罚决定,依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单位、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即日起取消深圳市创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盛凡佳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等5家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本中心的预审代理服务资格。
特此公告。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