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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关于开展2023年度备案主体信息复核工作的通知(新增附件复核单位名单)

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 作者: 日点击量:2


各备案主体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精神,为严格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消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按照《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开展备案单位2023年度信息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复核时间

本次信息复核提交资料时间截至8月25日,超出此期间则不再受理,直至下一次复核。

二、信息复核对象

浙江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不包括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美股/港股上市企业、2022年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百家重点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事业单位以及2023新备案主体)。

三、信息填报及复核材料

(一)填报方式

信息复核采用线上填报的方式,访问浙江知识产权在线(https://zscqyjs.zjamr.zj.gov.cn/),使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点击右上角“知识产权之家”, 左下导航栏“一体化服务”— “备案单位复核”进行复核材料提交。

复核结果将于一个月内反馈,申请人可登录以上复核入口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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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核材料

1.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信息复核表(2023年度)(表格详见附件,需加盖公章)

2.企业纳税证明材料:2022年度纳税证明;

3.企业联系人证明材料:企业联系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企业研发团队证明材料:企业主要研发团队人员(至少3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5.企业研发投入证明材料:提供1-2项近两年科研项目合同或验收证明或有研发投入经费的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及其运行情况证明材料(例如知识产权贯标证明材料);

7.企业经营内容证明材料:企业主要经营和服务内容宣传材料。

四、有关要求

1.未完成本次信息复核的备案主体,将暂缓预审服务;连续两年未完成信息复核的备案主体,按照管理办法视为放弃备案资格。

2.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诚信问题,将取消备案资格。

 

联系人:章老师,0571-56788326

联系邮箱:ggfw@zjippc.cn

 

   附件1: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信息复核表(2023年度)

   附件2:复核单位名单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7月20日

附件-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信息复核表(2023年度).docx

复核单位名单(最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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